各学院(部)、部门:
接浙江省教育厅紧急通知,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部门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一、推荐名额
各高校推荐名额1人,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候选人2人、候补人选2人。
二、推荐对象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 (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三、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四、材料上报
请于6月2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送至人事处401办公室(联系人:相晨嘉,电话:86876876),电子稿发送至583776580@qq.com。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2.推荐人选材料报送须知
3.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