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启动2017年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并做好二级学院(部)项目预算工作的通知》(浙传院教〔2017〕46号)文件精神,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采取二级学院评审的方式,对2016年立项的第十一批51项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其检查结果为:13项“优秀”、28项“良好”、8项“合格”、2项升格为省级项目不需参加校级检查。现将校第十一批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12月25日--12月2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在疑问,可以通过书面、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地址:行政楼210办公室,电话:86832035。
关于第十一批(2016年立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公示.doc